这日。
李言坐在办公室看报,单雪敲了敲门。
“请进。”
单雪拿着一份司法快递走了进来,递给李言,道:
“李律师,寄件人是东海市常宁区法院,是舒玟的案子,法院判了。”
...
主审法官老舒的手指在审判席的木质台面上轻轻叩了两下,节奏沉稳,却像敲在所有人绷紧的神经上。他目光扫过被告席,又缓缓落向原告席,声音不高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穿透力:“被告方申请启动精神障碍者民事行为能力鉴定,合议庭已记录在案。但需明确告知双方——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,必须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七十八条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。即:非经法定程序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定或质疑成年人之民事行为能力;申请人须就‘被申请人当前存在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’之事实,提供初步、具体、可验证的证据线索,而非仅以既往病史笼统主张。”
他顿了顿,侧身看向书记员:“请将刚才这段话完整记入庭审笔录,并于庭后向各方送达书面释明函。”
旁听席后排,赵大萍的手指无意识地掐进掌心。她知道,老舒这句话,不是在说程序,是在划线——一道司法伦理的底线。他没驳回申请,却把举证责任钉死在被告身上;他没否定历史,却用“当前”二字,将过去与现在斩断。这是经验老到的法官对恶意拖延的精准反制。
被告律师赵小萍脸上掠过一丝滞涩,随即垂眸翻动卷宗,似乎在找什么支撑。而丁逸舟——那位来自京城的资深律师——则微微颔首,右手食指在膝头缓慢点了三下,像是在确认某种节奏。
主审法官接着道:“鉴于本案争议焦点集中于合同签署时间真实性、代理权限存续状态及三方主观恶意程度,合议庭认为,当前阶段不宜亦无需启动鉴定程序。若被告坚持主张吕易当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可在质证环节提交其近三年内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、具有法律效力的诊断意见及行为能力评估报告。否则,该申请视为缺乏基本事实依据,本庭不予准许。”
话音落地,被告席一片静默。岑昕晓一方委托的律师丁逸舟终于抬起了头,嘴唇微动,却终究未发一言。他知道,法官已把刀鞘递到了对方手上——若真有报告,早该备好;若没有,此刻开口便是自曝其短。
舒深吸一口气,指尖抵住桌沿,指节泛白。她不是不慌。当赵小萍抛出那段精神病史时,她后颈汗毛瞬间竖起,仿佛听见十五岁那年医院走廊消毒水气味重新涌来——灰白墙壁、护士站玻璃后模糊的人影、药盒上印着的蓝色小字“舍曲林”,还有奶奶攥着她手说“别怕,睡一觉就好”的声音。那些从未被写进起诉状的暗处,此刻被对方生生剜出来,在光天化日之下摊开、晾晒、标价出售。
可她不能退。退一步,就是任由舒建峰把“不听话的女儿”钉死在“有病”的耻辱柱上;退一步,所有关于角色选择权、职业自主权、人格独立性的主张,都会被一句“她不懂事”轻轻抹去。
她开口,声音比刚才更稳:“法官,原告补充一点。被告所称‘吕易曾长期服药’一事,确有其事。但相关诊疗发生于2016年至2018年间,距今已逾五年。期间,吕易完成高中学业,以专业第一考入东海市戏剧学院表演系,连续三年获得校级奖学金;在校期间参演原创话剧《暗河》《归途》,获华东高校戏剧节最佳女主角;毕业后签约环摄影业前身‘海屿文化’,独立完成三部影视剧主演工作,其中《海草》播出后单集收视破2.3,豆瓣评分8.7,斩获当年金翎奖最具潜力新人奖——以上所有履历,均有教育主管部门学籍档案、院校证明、行业颁奖机构红头文件及公开播出平台后台数据为证。”
她停顿两秒,目光扫过被告席:“一个被诊断为‘情绪调节障碍’并接受规范治疗的未成年人,在五年间完成从康复、求学到职业化全过程,且持续产出高水准艺术作品,其认知稳定性、行为可控性及社会适应能力,已通过时间与实践反复检验。若仅因一段早已终结的青春期心理干预史,便否定其作为成熟演员的全部职业判断力与契约精神,那不仅是对吕易个人的侮辱,更是对整个影视行业专业门槛的消解。”
旁听席上,赵大萍悄悄松开手掌,掌心湿冷。她忽然想起吕易签《海草》合同那天,坐在她办公室里反复比对剧本第十七场戏的调度图,手指在纸页边缘磨出毛边;想起对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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